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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瑪斯輪
2001年1月,一艘希臘籍的貨輪MV Amorgos(阿瑪斯號)從印度裝載6萬噸鐵礦砂駛往中國大陸江蘇南通,途中經過鵝鑾鼻東方海面因機械故障失去動力漂流,於1月14日下午5時在墾丁國家公園龍坑生態保護區外海約800米處(座標21°55N 121°52'E)觸礁擱淺。所有船員25人包括船長(希臘籍10名、羅馬尼亞籍6名、菲律賓籍9名)皆由PP-3535號海巡艇在晚間10點左右安全救起。 MV Amorgos (IMO 8114730)是一艘散裝貨輪,1984年由日本鋼管建造。排水量35,238噸,鋼質船身長224.5米、寬32.2公尺、深12.87米,動力系統為1台10汽缸Pielstick/NPK 10PC4V-570柴油主機,單軸單槳,輸出功率12,000馬力。 MV Amorgos擱淺後因船身破裂使得船上裝載的1千多噸重油及1百多噸柴油逐漸流出,加上東北季風及龍坑地形的特殊使得溢出之油污流入自白砂鼻以南到龍坑生態保護區最南點之珊瑚礁坑內,形成範圍長達3公里、寬約10~30米的油污帶,造成嚴重的海域汙染。 案發後行政院成立「阿瑪斯輪擱淺案跨部會緊急應變小組」進行處理。第一階段動員大量人力撈除浮油,第二階段清理銷毀汙染物及礦砂外海拋放,船體由於連續颱風影響不及拖往外海沉放就在現地逐漸瓦解,其餘汙染只能依靠自然力分解方式逐步解決,最後是持續對海洋生態影響的監看及復育等工作。 阿瑪斯輪的污染因為在墾丁國家風景區內而更受到矚目。汙染發生只是很短的時間,恢復卻可能要花幾十年甚至更長的時間,而且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不可計數,因此對航商要求的賠償也必然是天文數字,像「阿瑪斯事件」的總賠償金額就高達2億8千萬,但相較於環境的損失,永遠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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