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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prus
![]() (圖說) Cyprus號被叛變者輕易劫持,將官兵、船員、乘客及部份罪犯拋棄在Recherche Bay揚長而去,押運的卡魯中尉大意無能,任由狀況發生而不知所措。
19世紀初有一艘英國籍的船隻因發生叛變事件而沉沒在台灣水域,但是本事件的發生與台灣毫無關係。
Cyprus號是一艘英國籍Brig(雙桅橫帆船)型殖民地運輸船,在1829年8月由船長Harrison指揮,搭載32名犯人由卡魯(Carew)中尉指揮的63d團警衛押運,還有幾名乘客(包中尉的夫人與兩個孩子)啟航前往麥克夸里港 (Macquarrie harbour,位於澳大利亞南方的塔斯馬尼亞島,當時還是舊的荷蘭地名Van Diemen's Land)。因天候不佳問題途中在 Recherche Bay(位於塔斯馬尼亞島的南端)暫泊,無能的卡魯中尉被罪犯裝出來的友善所迷惑,與一些船員及乘客上岸釣魚,船上罪犯趁機叛變,他們制服了沒有警覺心的衛兵,扣押船和貨物,並將留在船上的士兵、船員、乘客以及部分罪犯趕上岸,剩下的18名犯人駕船離開打算前往紐西蘭。他們跨洋來到友誼島與三明治島(Friendly and Sandwich Islands.),在這兒叛變者發生內部爭吵,9個人離船,其餘人駕船前往日本,卻在日本海岸被砲擊船隻受損,只好轉往廣東省,途中船隻漏水沉沒於台灣附近海域,5名叛變者搭船上的長艇(Long Boat,一種帶帆的救生艇)逃往廣東,後來叛變的首領與4名叛變者被捕,並在海軍法庭受審判刑。(註1)
其他資料補充說明Cyprus號是從塔斯馬尼亞島的霍巴特(Hobart)出航,船上共有62人(包括31名罪犯)。叛變者能航行那麼遠的距離關鍵在於其中一人William Swallow有航海經驗,不過這一趟航程難度非常高(基本上類似當年荷蘭東印度公司的航線),一艘船只有一個有經驗的水手能完成這樣的航海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Cyprus號是日本鎖國之後第一艘闖關訪日的外國船,這本來應該是航海史的重大事件,卻因為是叛變的意外所以在西方鮮為人知(或不相信,因為罪犯之言不可信),直到2017年文獻在日本出土才引起轟動。當然Cyprus號的來訪在當時不在日本幕府的期待之中,立刻就用火砲予以驅離。
Cyprus號最後前往廣東,5個人在那兒上岸,其中4個人搭船前往倫敦,1個人留在廣州。我們應該注意當時還沒有香港殖民地,也沒有領事裁判權,所以William Swallow不需要擔心在這兒會被英國政府訊問或拘捕。但是留在廣州的那個人卻在4人出發後把實情說了出去,消息神奇的比4個人到達倫敦的時間還要早一周抵達,這讓他們被拘捕並在1830年12月16日被以海盜罪判刑,2人在倫敦絞死,2人送回霍巴特後又有一人被絞死,為首的William Swallow終身流放反而得享天年(1792-1834)。(註2)
叛變事件東窗事發有一個複雜的過程因與海事主題無關此處不贅述,Swallow能夠逃過絞刑台有一個原因是因為他在Cyprus號上時尿道阻塞由20歲的船醫Walter Williams動手術,之後在甲板下休養。倫敦審判時船醫也被傳喚作證,這讓Swallow看到機會改變證詞,由主謀變成了隨從。Swallow當年已37歲,又跑過船,見過世面,是個很會察言觀色的人,得攝護腺肥大尿道阻塞的機率大概也比較大。
在還沒有發現這個巧門之前William Swallow在法庭的證詞是強調去了日本還被火砲擊傷船才漏水沉沒,但法官嗤之以鼻認為不可能,其實這反而救了他的命,因為「日本說」若成立Swallow就是主謀,難逃絞刑台。幸好法官主觀意識太強,Swallow的日本證詞就這麼塵封了兩百年,直到2017年證據才在日本被發掘,起因是一位英國的業餘歷史學者Nick Russell在日本居住了30年,他在德島牟岐町的海濱小屋正好就面對當年Cyprus號停泊的海灣,Nick Russell本來是要到當地的檔案館尋找其他的資料,無意間將兩件事情聯想在一起,才發現Cyprus號來日本所有的紀錄皆被保存,雖然檔案館的人剛開始完全不知道這些是什麼。
當時當地的領主雇用了一名畫師喬裝成漁夫去勘查英國船,畫師很盡責的畫了許多幅水彩圖,包括Cyprus號的全景、一幅據信為William Swallow的畫像與一條狗,船上的人都穿上原來船長與英軍的華服沐猴而冠,還有許多船上的設備,以及送給日本人的禮物,一看就知道是紐西蘭毛利人的迴旋棒(飛來去)。
William Swallow寫了一封信帶給岸上,但武士拒絕收下,要求Cyprus號盡速離境否則要用「大球」給他們好看,由於風向不順Cyprus號未能馬上啟航,於是島上連發數砲,其中一發穿越兩桅之間,兩發彈丸擊中水線的紅銅包皮造成船隻劇烈搖晃,這就是後來Swallow稱船隻漏水的理由。
這邊提到另一個重點,十九世紀的英國船為防海底生物如藤壺的附著船底是用紅銅皮包覆,由於銅的成本較高,顯示Cyprus號是比較考究的船,到了1830年包覆材質逐漸改用黃銅皮,而Cyprus號建成的年代是1816年,正符合這個技術規律。(註3)
根據勞氏船級社1829年版的資料,Cyprus號是一艘三桅帆船(Barque,但大部分文獻將Cyprus歸類為Brig),排水量109噸,1816年在Sunderland的船廠建造,船東是Briggs,船長是Rand,水手編制13人。(註4) 更多資料顯示她在1825年由英國來到塔斯馬尼亞島,1826年以1,700英磅賣給了當地政府用來運送囚犯與物資。
最後還有一個問題是,Cyprus號是在那裡沉沒的?這是我們關注的重點。有的資料寫台灣,有的寫廣東,但都無法證實,因為Cyprus號是叛變者自己鑿沉以假裝他們是另一艘船的漂流遇難者,所有故事都是叛變者自己講的,他人難以求證。不過由於從日本到廣東一定會經過台灣海峽,我們相信沉沒在台灣水域的可能性相當高。
Cyprus號沉沒在台灣海域也是William Swallow自己在證詞中說的,在一本書中可以看到轉載他所說的內容。首先Swallow吹噓從1828年就開始航遍太平洋各港口的故事,但我們的重點是離開日本後他經過那裡, Swallow說他們本來打算要去馬尼拉,但是在離福爾摩沙130公里的時候船隻嚴重漏水,16個人分乘兩艘艇離開,在大霧中分散,兩天後他的艇被一艘華人的戎克船從福爾摩沙拖往大陸,6天後抵達廣東,他隨即受聘在一艘船上擔任水手搭船前往倫敦。他還推測另一艘艇應該已經在福爾摩沙登岸。(註5) 看得出他在主觀意願上一直想要跟台灣發生連結。
另一方面,被遺棄在Recherche Bay的40多個人後來歷經千辛萬苦抵達麥克夸里港,當時(1829年9月4日)霍巴特的殖民時報(Colonial Times. Hobart)有詳細報導其過程,因與本主題較無關故從略。(註6) 整個劫船過程尚稱文明,沒有人因此喪命,以海盜罪名處絞似有過度,事實上那三人是英國最後一批因海盜罪名處絞刑的罪犯。至於卡魯中尉被審判後無罪釋放,但已成為無能的象徵,狡詐的William Swallow反而成為英雄。
「Cyprus號叛變事件」在西方社會是著名歷史事件,並已成為一項「文化財」,有許多創作與出版品包括民歌與戲劇,在日本的資料出土後未來可能會有更大的發展譬如拍成電影。由於她與台灣的關係我們特別納入,從這個案例提出一個思考的方向 ?即使是海盜也可以成為有價值的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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