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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ine Hutchings
根據達飛聲(James Wheeler Davidson)的著作《福爾摩沙島的過去與現在》提到1874年8月有一艘英國的三桅帆船Caroline Hutchings號?滯留」在高雄(Takow)的北部。(註1) 根據1874年的勞氏船級社註冊資料Caroline Hutchings號是一艘排水量287噸的三桅帆船(Barque),長136呎8吋、寬26呎3吋、深12呎8吋,1865年12月在Jersey的Clarke船廠建造, 船長是F. Ward、船東是Hutchings,船籍港是倫敦。(註2) 根據高雄哨船頭洋人墓園的墓碑紀錄中出現Caroline Hutchings號船長H. D. J. Wilbrand因此船難而死亡的記載,讓我們多少瞭解事情發生的情況。碑文是以德文寫的 (因為H. D. J. Wilbrand是漢堡人)﹕ “Hier Ruhet in Gott. Kapitan H. D. J. Wilbrand, geb, 20 Hamburg D. 8ten Dec, 1886. Verungluckt am 24ten August 1874. Takao Reim Wrack der Englishen Bark “Caroline Hutchings”.(註3)
碑文翻譯如下﹕
從這個碑文我們看出幾個狀況與問題﹕
1. 達飛聲書中說Caroline Hutchings號是stranded (滯留),語意不明,但墓碑上明確說是wreck(船難),不過碑文中沒有敘述船難的情況,包括船長是當場死亡還是失蹤後推斷死亡。
2. 威爾布蘭船長是德國人,卻在英國船當船長,這在當時的高雄似乎很普遍,同時有好幾位德國船長住在高雄,這個墓園的37座墳墓德國人就佔了7座,
包括另一位死在高雄的普魯士船長Haus Rewert。
3. 威爾布蘭船長的出生年似乎記載錯誤,他死於1874年,不可能在1886年出生,或許原碑文應該是1836年。另外20歲是甚麼意思?如果是1836年出生應該享年38歲,
而且20歲當船長也未免太年輕了。
4. 在1874年的時候西方人稱高雄為Takow,墓碑記載的卻是日本人習用的Takao,由於1877年曾經從山頂遷到現址,因此1874年下葬的都是經過遷葬過程。更重要的是墓碑大多已經佚失,
現在我們看到的碑文內容都是1925年負責管理墓園的Samuel & Co Ltd.公司委請一位日本人Aoyagi(青柳)先生抄錄的,因此有可能與原碑文有出入(譬如將Takow改為Takao)。
有了威爾布蘭船長的墓碑,這件事似乎板上釘釘確認了,但實際並非如此,根據佛瑞芒特先驅報(Fremantle Herald) 1874年10月24日以LOSS OF THE 'CAROLINE HUTCHINGS'為題的報導
卻出現不同的內容。這份報導是由當地著名的建築師Joshua Josiah Harwood 提供的,而船長Francis Wald就是J. J. Harwood的二女婿,這是根據Mary Jame Harwood從台灣
寄給她父母的信中敘述得來的報導。信中摘要如下﹕
Caroline Hutchings號是在1874年7月28日(星期二)到達福爾摩沙,因為水淺不得進港只能在港外等待,第二天颱風來襲,31日(星期五)上午6點流錨,9點M. J. Harwood被F.
Wald船長綁上繩索溜下到岸邊,船隻在大浪中被推向岸邊岩石破碎。Caroline Hutchings最後被當成廢船變賣。(註4)
船長Francis Wald與墓碑上的H. D. J. Wilbrand顯然是兩個人,但Francis Wald的名字卻符合勞氏船級社登記的資料,而且一直到1874年7月31日Caroline Hutchings號全毀時都是他,
那麼8月24日因Caroline Hutchings號船難死亡的H. D. J. Wilbrand船長又是誰?根據紀錄Caroline Hutchings號所有的人都獲救,Francis Wald船長是在1928年12月27日才以82歲高齡去世。
根據Fremantle Stuff網站綜合Inquirer and Commercial News(15 April 1874)與Lloyds List(17 August 1874)的資料,可以將Caroline Hutchings號最終的航行路線描繪出來?
4月15日之前F. Wakd夫婦抵達新加坡,6月27日由曼谷抵達香港,中途由於西南季風船身遭受損傷。8月15日1430時進入廈門港。在從澳門到橫濱的途中帶著她的貨物離開錨位擱淺在港內全損,
船員都獲救。(註5)
看來M. J. Harwood對時間的敘述有錯誤,較有可能是從廈門出港開往橫濱途中要進高雄港時出事的,時間可能是H. D. J. Wilbrand墓碑上寫的8月24日之前,H. D. J. Wilbrand
可能不是船長而是船員,但這樣「船員都獲救」的信息又有矛盾。
根據上海申報8月25日的報導﹕「傳報打狗相近之處,有英國帆船名『加羅來赫金士』遭風被失。」所謂「加羅來赫金士」就是Caroline Hutchings。(註6)
Caroline Hutchings號1874年的遇難事件還有許多不清楚的地方,需要更多資料才能研究清楚。我們認為海難紀念碑或墓碑應該列為水下文化資產,儘管它不是從水下發掘,
但是對於歷史脈絡的重要性讓它比一般瓷盤陶罐更有資格,從這幾篇的研究就可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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