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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avia Packet
1871年一艘荷蘭船隻Batavia Packet (中國官方文書稱「巴達菲阿巴潔」)在台灣淡水南方60哩處被搶,荷蘭駐華公使在1873年7月14日曾照會總理衙門要求處理,原件為一份荷蘭文手寫書信。 我們由檔案卷名稱為 「荷蘭駐華公使致總理衙門照會?巴達菲阿巴潔船隻在台灣被劫一案照會送交本國」可知這是針對台灣海案村民搶劫遇難商船的一個案件。(註1) 這封信是由第一任荷蘭駐華公使費果蓀(Jan Helenus Ferguson)所寫的,這個時機也有點值得一提。荷蘭開始派駐華公使是在1872年1月21日,初駐上海,1873年5月5日才遷北京, 6月29日第一次隨同六國使節團晉見同治皇帝,回來就發了這封信,顯然是北京領事館開張最早交涉的事件之一,事實上本事件早在1871年8月就發生, 這可能也是荷蘭決定派遣公使駐華的原因之一。 在美國外交文件中亦提到這件事﹕「在1871年8月8日的颱風中,荷蘭船隻Batavia Packet號在淡水以南約60哩的Cheung Kong失事。」(註2) Cheung Kong可能是苗栗中港溪附近。 一說8月9日,人員都獲救。1871年8月9日颱風橫掃北台灣,許多包括西方的船隻遇難,後面幾篇會提到。但可能由於Batavia Packet是荷蘭船,在勞氏船籍社的註冊資料中完全找不到本船。 根據湯熙勇列表之清代台灣外籍船難數表, 清代在台灣發生船難的荷蘭船隻共有三艘,全部集中在同治朝,除了前述的Bientang Anam與Batavia Packet,剩下一艘不詳。(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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